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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7节(3 / 3)

查。如此形成了随事考成的制度,一件事一考成,一个月一考成。

地方上则不同。

虽然也是三本簿籍,但少了内部纠察,却多了外部监督。

比如一个县的三本簿籍,一个是在本地县衙里,一个是在上级州府衙门,最后一个则是在地方御史司。

一县之地的工作要向州府汇报,向地方御史司负责。州府衙门的工作向路府汇报,同样也要向地方御史司负责。路一级则是向朝廷汇报,向朝廷御史台负责。

这就意味着路一级基本上是与地方御史司共同核查,互相监督,互相协作,对下级的州、县等部门进行审核,最后再统一向朝廷那边汇报。

但核查速度肯定没那么快。

州府、路府以及各地御史层层调查、层层上报,来回车马,再在当地实地考察,至少也得一个多月才能查清楚,然后再把结果送到汴梁。

等到汴梁那边对官员的政绩考察结束,基本上也就到了八月份,然后六月份的报告又上来了。

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

古代交通不便,汴梁周边区域以及运河沿线都还算好的,像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贵州、江西、四川、陕西、甘肃、山西这样离河南远的,能一个月送到都算是不错了。

不过范仲淹也考虑到了这一点,路一级的官员往往都是朝廷派巡视官员去核查,而偏远路的下级州府、县府,路一级的衙门与御史司可以自行处理。

比如说广西路邕州,也就是后世的南宁市,离开封府两千公里,正常情况下除非是八百里加急,否则普通公文输送往往要一月以上。

这一来一回那不扯淡吗?

所以本地县一级的事务,路一级的安抚司、转运司、刑狱司、常平司、御史司就能做决断。实在决断不了才会上报,然后再把几个月的事情汇总,过一段时间报一次。

而且这五监司都有向政制院汇报的权力,地方上还有皇城司,皇城司在路一级同样有镇抚所,镇抚使也负责督查、监督等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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